沙特阿拉伯油气资源现状及政策回顾

2009年07月10日 9:33 121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四、油气资源管理
  阿尔及利亚油气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5年4月28日颁发的05一07号法掬碳氢化合物法》。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明确划分政府职能和企业行为,免除了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SONATRACH)依据1986年《碳氢化合物法》规定的政府职责,成为了一家商业公司;②成立两个新的油气管理机构ANALFT和HRA,ANALFT将负责签汀上游合同、批准开发计划,促进油气工业发展;HRA将管理运输管线项目的建造和经营许可证;③简化立法合约,1986年的法律规定了4种矿权形式:联合风险合约、合伙契约、产品分成合同、风险服务合约,2005年法律仅有两种矿权形式:勘探和(或)开采合约,管线运输许可证;④建立更加简捷有效的油气税收体系,为吸引外来投资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⑤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允许外国公司独立于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之外在阿尔及利亚进行油气勘探和开采活动,而此前的法律规定,涉及油气勘探和生产活动的各类许可证只授予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外国公司只能作为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的合作者参与这些活动;⑥开放炼化、运输、储藏、配售等下游油气领域,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建设;⑦在保障国内需求基础之上,扩大天然气出口,合理使用油气资源;⑧制定油气产品价格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低污染产品。
  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虽然已经成为一家商业公司,但它仍然不同于普通的商业公司。2005年《新碳氢化合物法》授予该公司下列权力:①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拥有任何批准的新项目20%一30%的选择参与权,该公司在实施这一权力时应当支付油气田的开采和建设成本,以及与油气田发现有关的勘探和评价成本,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获得这一参与权的实施限制在5年内完成;②对于上述任何参与权的转让,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拥有优先权,这点同1986年法律相同,但2005年《碳氢化合物法》中对这一优先权的实施没有列出更加详细的条款,投资者感觉不够清晰。
  2005年碳氢化合物法实施前政府执行的是1986颁布目_在1991年修订的碳氢化合物法,新法颁布的目的在于改善阿尔及利亚油气领域生产管理水平,吸引外来资金和技术支持,提升阿尔及利亚油气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完善、深化油气领域改革与发展。新法设立的税收体系对阿尔及利亚中小油气田的勘探开发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新设建的油气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油气市场经营行为,提高行业部门工作效率,有利于扩大油气领域引资规模。
  此外,2005年阿尔及利亚政府颁布了“碳氢化合物工业地带不可抗风险区声明”。根据此声明,政府禁止相关部门或企业在不可抗风险区进行住房和各类生活设施建设以及碳氢化合物领域外的其他投资,在不可抗风险区进行油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企业将自行承担业务经营风险。此举旨在结束部分碳氢化合物工业区的无政府管理状态,保护工业设施和生产环境。
  阿尔及利亚政府还在2005年初全面废除了油气供应合同中有关销售限制的条款,该条款禁止进口商从阿尔及利亚购置油气后再转售他国。

  五、近几年矿业政策和措施新变化
  1.建立新的油气税收制度
  根据2005年新碳氢化合物法,外国石油公司将支付下列税目:①权利金,税率依据油气田的位置和油气的生产水平而定,按月支付,由ANALFT收取;②地表税,包括合约所含的全部地表面积,按年征收,税金直接上交国库;③石油所得税,按滑动比例确定税率,随油气产值的增加而增加,按月征收,直接上交国库;④附加所得税,按年征收。
  2.开征石油暴利税
  阿尔及利亚2006年8月通过了对能源法律的修改,其中一项重要的规定是决定对石油企业征收石油暴利税,税率确定在盈利的5%到55%之间。这是在阿尔及利亚经营的外国石油公司将要缴纳的新税种,阿尔及利亚政府方面对提出该规定的原因解释是,因为石油价格快速上升,外国石油公司已经获得了“超额利润”,对此征收暴利税是完全必要的,其他一些国家,特别是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已经采取了类似的行动。阿尔及利亚政府希望对石油公司征收的这种暴利税明年将获得10亿美元的收入。
  3.鼓励固体矿产开发,减少对油气资源的依赖
  阿尔及利亚除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外,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潜力也很大,但过去由于缺少投资等因素,其矿产勘探开发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现有非燃料矿山企业950余家,但多为中小型私人矿业公司,大型国有矿业企业屈指可数。资质人才不足、生产技术欠缺等,使其矿产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勘查与开发。近年来政府和私人都加大了矿产资源开发的投人,但与其开发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为此,阿尔及利亚能源和矿山部正在实施矿产资源发展新战略,以摆脱对能源的过分依赖,通过开放矿业市场、实行国际竞争,加大矿产勘探和开发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
  阿尔及利亚政府积极鼓励国内外企业从事矿业活动,并给予从事矿产勘探、开采和经营的各类企业如下优惠:①免除矿业设备购置增值税(TVA);②减免矿业设备进口海关税;③减免经营类企业特许经营费;④保障投资收益自由汇出等。
  近年来,随着阿尔及利亚矿业市场的不断开放,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国际资本逐年增多。据统计,自2001年新《矿业法》实施以来,阿尔及利亚政府通过矿产资源开发招标实现国库收人约3500万美元,吸收资金5000万美元,创造了1.7万个就业机会。2005年,阿尔及利亚政府通过招标方式共授出143个矿权,包括69个开采权和74个勘探权,合同总额约980万美元。矿业领域营业额达5.6亿美元。2006年登记的矿权数量比2005年增长了18%,达1451个。在外国投资方面,2006年,中国、印度、英国和埃及中标共计16个矿权项目。
  4.举办国际矿产资源大会,扩大对外交流以吸引更多的外资
  阿尔及利亚于2007年12月2日至4日在阿尔及尔成功举办了首届阿尔及利亚国际矿产资源大会(CIRMAI)。该大会是各国同行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同发展矿业的二次研讨活动。通过这次大会可对阿尔及利亚的矿业立法、政策和矿业投资项目有更多、更详细的了解,为国际矿业资本提供了一个开拓阿尔及利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的机遇。
  总之,近年来阿尔及利亚政府通过修改矿法和调整政策,不断规范矿业管理制度,矿业投资环境有一定改善。但政策还不够稳定,重大项目投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些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外资还有较多的限制。目前对于外国矿业投资者最具吸引力的是阿尔及利亚丰富的矿产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具有较大开发潜力。除油气外,一些金属和有色金属也开始逐步显现其吸引力。有越来越多的国际矿业资本进人阿尔及利亚矿产资源开发市场,相信这种趋势会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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