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
2014年03月15日 7:49 177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相关新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改进加强中央财政民口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共提出八个方面共29条主要措施,包括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科技报告等基础性制度,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意见》第一次提出到“十二五”末,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科研项目数据互联互通。第一次明确提出对基础前沿科研项目、公益性科研项目、市场导向类项目以及重大项目四类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要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和基金,建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完善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沟通机制。
《意见》明确将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杜绝项目“拉郎配”,项目评审意见应及时反馈项目申请者,探索开展重大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价。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在项目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首次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意见》强调在资金使用中 “五不得”;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的结算方式,首次提出在事业单位按规定对科研项目实行“公务卡”结算;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科技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吸收一线科研人员和海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估评审,一线科研人员的比例达到75%左右。《意见》还提到,受理项目申请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0天;项目评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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