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行业势在必行 (2003-09-17)

2003年09月17日 14:51 229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专家视点】整顿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行业势在必行   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17日电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铅的再利用对于节约 铅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在回收和再利 用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产生新的污染源,给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 害。专家指出,整顿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行业势在必。   截至1997年,我国已查明的铅资源矿区数为732处,已探明的铅保有 储量为3475.77万吨。矿体品位高、开采条件好的矿山已大量开采,如广 东凡口、湖南的水口山、广西的大厂和甘肃的白银等。其他的一些矿点因品位 低、开采技术复杂、交通不便、投资成本高,尚未开采,国内铅原料的自给率正 逐年下降。   随着汽车、通讯、电力、铁路和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汽车用、摩托车用、 电动车用、铁道用、军工用、固定用、牵引用、储能用和应急不间断电源用铅酸 蓄电池的需求日益增长。铅酸蓄电池使用一段时间后就需更新,目前,每年产生 各类废旧铅酸蓄电池约5000万-6000万只,重量约30万吨。随着新电 池需求的增长,废旧铅酸蓄电池数量也必然增长。   废旧铅酸蓄电池、铅渣和铅泥等已被国家环保局、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列 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我国50年代就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和再生铅加工业, 再生铅产量一直在于吨徘徊。改革开放后,随着物资供应体制的改革和铅价的提 高,1990年再生铅产量上升为2.82万吨,1997年达到12.37万 吨。但是,我国再生铅企业数量多达近300家,大多数企业规模小,产量仅几 十吨至干吨,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转运、贮存、处 置、处理和加工再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   1.铅回收率低。回收率一般为80%-85%,比国外一般水平低5%- 10%以上。每年大约1万吨以上的铅在熔炼再生过程中丧失。   2.能耗高。一般水平为500-600公斤标煤/吨铅,而国外的-般水 平可达到150-200公斤标煤/吨铅。   3.回收渠道混乱,无环保制度。我国回收废旧铅酸菩电池的部门有蓄电池 销售商、废旧物资收购站、个体和再生铅加工企业等。他们随意拆解、倾倒稀硫 酸。国外是政府支持的回收组织或蓄电池制造商的销售网络等进行废旧铅酸电池 的回收,政府规定回收商不准随意拆解,环保法规健全。   4.污染严重。由于技术落后,熔炼加工过程中排放的铅蒸汽、铅尘、二氧 化硫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几十倍。如以每年处理30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计算,每 年向大气排放铅、锑1.8万吨,二氧化硫1.05万吨,污水168万立方 米,产生含铅渣量达6万吨,其中含有铅金属6000吨,锑2000吨,砷6 00吨。铅污染使再生企业工人铅中毒,并殃及附近居民、儿童。   在欧美及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途径主要有三种,一 是蓄电池制造厂商通过其销售渠道回收;二是废料商收集;三是政府支持建立废 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组织。具体做法有三种方式:一是以旧换新,二是抵押金制 度,三是征收环保税。   国外先进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和设备,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 破碎分选系统,将蓄电池的壳体(塑料或硬橡胶)。铅(极棚、极柱、汇流排的 铅合金),隔板(PVC或PE、或微孔硬橡胶、或玻璃纤维等),稀硫酸、铅 盲(硫酸铅、氧化铅)分选,合金铅经熔炼、精炼为精铅,铅膏经脱硫处理后再 熔炼、精炼为精铅,铅的回收率高达95%以上。   为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健康发展,防止铅对环境的污柒,提高铅资源 的合理有效利用程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专家建议:   1.建立完善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从事铅酸蓄电池销售以及汽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铁路客车、沿海内河船舶、电讯电源设备等修理和拆解的 单位,是法定的以旧换新的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单位。上述单位和其他废旧铅酸 蓄电池的回收组织,不得自行解体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不准将稀硫酸(电解 液)倒入下水道、河道和土壤中。不准露天堆放,以防雨水冲刷,将铅酸等有害 物质流入水体和土壤。   2.加强转运管理。废旧铅酸蓄电池转运时,必须正置,并拧紧排气栓(液 孔栓),且有防雨措施,以防稀硫酸外溢和撒落。提倡并推广使用托盘包装运 输。   3.对再生铅加工企业实施许可证制。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再生铅加工企业许 可证管理办法。规模:年产再生铅在1万吨以上;加工过程应有完善的环保设施 和有效的措施;铅尘、烟气、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生产人员应享受劳 保用品和保健费,并定期体检,企业负责治疗铅中毒人员。凡规模以下和污染物 排放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一律关闭。   4.鼓励再生铅加工企业进行跨地区的联合、兼并、资产重组,提高行业集 中度。凡经实施联合兼并和资产重组,规模扩大20%-30%者,结予一定的 税收优惠。   5.鼓励投资建设年加工处理5万吨以上废旧铅酸电池、采用或引进无污染 再生铅加工技术和设备的,布点合理的再生铅加工企业。经政府审批,给予一定 的资金支持,并减免所得税。以增强规模化先进企业的示范作用,促进再生铅加 工业的集中化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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