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地质队长 (院长)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25年04月08日 11:35 24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会展信息
中矿联发〔2025〕20号
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地质队长 (院长)
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及找矿突破培训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加强国内矿产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地质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在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指导下,中国矿业联合会定于4月末举办2025年全国地质队长(院长)高级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地质队长(院长)履职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把握地质工作的发展方向,找准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推进科技赋能高质量找矿,培育地矿领域新质生产力,拓宽地质队长(院长)视野和思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题目和授课专家
(一)授课题目:关于新时代地质工作的一些思考
授课专家:汪民,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二)授课题目:地质勘查行业发展与管理
授课专家: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相关领导
(三)授课题目:用经济思维指导战略性矿产勘查与评价
授课专家:陈景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授课题目:地质环境监测产业化
授课专家:关凤峻,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国土资源分会会长,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储量司司长
(五)授课题目:国内外矿业形势
授课专家:车长波,中国矿业联合会秘书长,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原主任
(六)授课题目: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最新工作进展
授课专家:严光生,自然资源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专家咨询组组长
(七)授课题目:科技赋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授课专家:姚华军,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原司长
(八)授课题目:矿山生态修复的科学性、技术性、经济性探索
授课专家:周远波,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原司长
(九)授课题目: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与保护
授课专家:朱振芳,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原一级巡视员
(十)交流发言:
1、发言题目:矿业权运营与地勘单位高质量发展
发言人:田郁溟,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总地质师、地质矿产部总经理
2、发言题目:奋力打造新时代地勘领域行业尖兵
发言人:於昌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江苏煤炭地质勘探 三队队长
3、发言题目:地矿勘查工作数字化转型的探索与实践
发言人:周 琦,贵州省地矿局首席科学家
4、发言题目:地灾点面双控示范与全息智慧平台建设
发言人:刘志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研究一所所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教授级高工
二、培训时间
2025年4月23-26日(23日13:00-20:30报到)
三、培训地点
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酒店(紫金大道1号)
四、现场教学
紫金山国家矿山公园(中国第一大金矿)
五、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全国地质勘查单位主要负责人、队长(院长、所长)、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矿产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科技、地质灾害、发展规划、生态修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相关负责人。
六、支持单位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核工业地质总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七、培训报名及缴费
(一)会员单位2600元/人,非会员单位3600元/人。食宿:标准间/268、298、398元/天/含早餐,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需求请在报名系统参会人员信息备注栏中标注)。此次培训不接受现场缴费。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http://meeting.chinamining.org.cn/完成报名。报名截止2025年4月11日。
(二)缴费方式: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汇入中国矿业联合会账户(户名:中国矿业联合会,账号:0200002809014422592,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汇款时请备注队长培训,以个人名义汇款时请备注开票单位名称。本次会议开具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八、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将获得由中国矿业联合会颁发《2025年全国地质队长(院长)高级培训班》结业证书。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秋玲(会议报名)010-66557688 18600434654(微信)李月英(缴费发票)010-66557697
十、交通路线:
(一)古田动车站:距离上杭紫金大酒店40公里左右,包私家车200元,拼车50元左右。
(二)上杭动车站:距离上杭紫金大酒店3公里,出租车10元左右。
(三)厦门机场:距离上杭紫金大酒店300公里左右,高铁大约两个小时左右到上杭。
中国矿业联合会
2025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任飞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surgicaldrapecn.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