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09年起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

2008年12月29日 10:31 513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称,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停止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的政策.
  通知称,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购进的国产设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通知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在五年监管期内,若企业性质、设备所有权等发生变化,则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中国政府于上月发布修订後的增值税条例暂行条例,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全国范围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此举旨在促进企业设备投资和扩大生产,保持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完)

责任编辑:刘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surgicaldrapecn.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