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将免3年营业税

2009年01月09日 9:34 477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作者:

  去年及今明两年,国内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将免征3%的营业税。昨日,财政部对外发布了这一新政。分析师认为,2008年国内民航业成本将因此减少约3亿元,不过,对于改善前11个月亏损近71亿的航空公司来说起不到什么作用。不过,昨日航空股仍然随大盘下跌。
  此次免征营业税的适用时间是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对于2008年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将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退还航空公司。
  国航市场部一位管理人员称,虽然是个利好,但对于今年航空公司减亏所起作用只是“毛毛雨”。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师李磊说,这或许会减轻航空公司现金压力,据初步测算,去年可降成本3亿元,今明两年或为2亿元左右。李磊表示,虽然这个利好太小,但一系列的政策出台后,把所有政策加在一起的作用就会大得多。
  不过,民航局2009年的市场需求还是保持乐观预测,认为2009年民航全行业运输总周转量413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2.2亿人,货邮运输量437万吨,分别比去年增长10%、11%和8%左右。

责任编辑: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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